比亚迪唐新能源新旧款迭代纠纷降价增配
- 投诉编号:【1406198】
- 投诉时间: 2025-03-28 17:36
- 投诉品牌: 比亚迪
- 投诉车系: 唐新能源
- 投诉车型: 2025款 DM-i 115KM 旗舰型
投诉内容
一、投诉核心问题及法律依据。1.隐瞒产品迭代计划,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人员在购车时明确表示“2025款唐DMI为年度主力车型,无重大改款”,并声称“未央灰色车漆2025年需加价5000元”。然而,比亚迪于2025年2月10日推出唐DM-i智驾版,全系标配高阶智驾系统(天神之眼)、自动泊车、硬件升级(增加6个摄像头、4个超声波雷达、2个毫米波雷达、后五连杆等),且未央灰色仍可免费选装。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2.产品快速迭代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智驾版车型以“加量不加价”形式上市(售价17.98万~21.98万元),导致原车型迅速贬值。例如,智驾版新增高阶智驾功能(城市领航、自动泊车)、五连杆悬架、云辇-C系统等核心配置,而原车型同步停产,市场价值大幅下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3.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比亚迪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对产品迭代计划的不了解,通过限时免费车漆等话术加速清库存,刻意隐瞒即将发布的升级车型信息。类似案例在2024年5月已有消费者投诉(车质网编号1181220),反映销售隐瞒新款上市时间。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二、诉求与建议解决方案。1.要求比亚迪官方公开道歉,承认销售误导行为,并公布产品迭代计划的透明度机制。2.赔偿经济损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按车价三倍赔偿;或提供免费升级至智驾版车型的硬件及软件服务(如天神之眼系统、泊车功能等)。3.完善售后服务:对已购车主提供置换补贴、延保服务或保值回购政策,弥补因产品迭代导致的资产贬值。三、补充证据与案例支持比亚迪官方宣传明确智驾版为“加量不加价”,印证原车型配置缩水及快速淘汰的事实。2024年5月同类投诉(车质网1181220)显示,比亚迪存在隐瞒新款发布的行为,且官方回复未实质性解决问题。2025款智驾版硬件配置(激光雷达、五连杆悬架等)与旧款形成显著差异,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此次投诉不仅涉及个体消费者权益,更关乎品牌公信力与市场秩序。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推动企业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回复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