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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EX5质保维修无配件不予提供交通补偿

  • 投诉编号:【797697】
  • 投诉时间: 2022-08-22 12:16
  • 投诉品牌: 威马汽车
  • 投诉车系: 威马EX5
  • 投诉车型: 2018款 EX5 400 Extra创新版

投诉内容

时间:2022年8月13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黄埔区事由:威马EX52018400创新版。汽车三包期内出现故障。维修超过8天,没有维修配件消息,厂家和维修店拒绝提供备用车辆或交通费补偿,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投诉:①汽车厂家: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②维修店:广州威马用户中心中山大道店。事由经过:1、2022年8月13日,车辆出现故障,车辆仪表盘显示“动力电池故障”、“绝缘故障”、“电子稳定系统故障”等。联系厂家威马4006999666电话,厂家安排拖车至维修店(广州威马用户中心中山大道店)。2、2022年8月15日,维修店反馈压缩机需要更换,并于2022年8月16日向厂家申请压缩机。并告知车主“厂家配件供应可能有问题,店里有一台威马汽车等压缩机配件,已经等一个月没有到货”。3、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车主多次联系威马厂家、维修店。追问配件到货进度、维修进度,均没有明确配送消息。车主向威马厂家、维修店提出提供备用车辆或提供交通补偿的要求,均被拒绝。基本诉求:1、 汽车厂家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法),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2、 在合理期内,维修完车辆,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法)。3、 维修期内,提供维修进度信息、配件到货信息、车辆故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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