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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福克斯行车电脑报引擎故障

  • 投诉编号:【42194】
  • 投诉时间: 2013-11-24 11:23
  • 投诉品牌: 长安福特
  • 投诉车系: 福克斯
  • 投诉车型: 2012款 1.6 手动 舒适型 三厢

投诉内容

车主2013年5月25日于汉中惠福4s店购入新福克斯1.6MT一辆。7月底行车电脑报“引擎故障”,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10月25日,发动机出现异响,一档换二档容易熄火。及时联系4s店,告知第二天开车至4s店进行检查,车辆行驶里程4184km。4s店检查后告知气门顶筒出厂时存在缺陷,提出更换气门挺筒,但气门挺筒缺货,要求车主耐心等待。维修5天后,车主根据三包法规提出提供代步车解决出行难问题遭到拒绝,要求补偿出行损失也遭拒绝。2013年11月8日,4s店在未通知车主并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开发动机缸盖并更换气门顶筒,待发现异响更大后,方才联系车主。还要求车主同意拆开发动机进行进一步检查,但拆开发动机后带来的性能损失和车辆贬值,及车辆维修后可能带来的新问题,福特公司及4s店均不承担。车主随即要求要求福特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前来定位异响问题,遭到拒绝。车主与4S店主动协商解决方案,4S店均以只能拆开发动机检查为由拒绝。2013年11月22日,车主前往4S店要求提车并征得4S店同意,4S店在维修单上明确“发动机故障未解决,车主提车”。组装2小时后,4S店工作人员又以“发动机有问题开不了”为由拒绝车主的提车要求,并拒不交出车主车辆钥匙。车主在维修间申诉未果后,前往4S店工作区域寻找相关人员寻求说法,在沟通未果后,遭到4S店以财务总监为首20多人围殴。车主报警后,警察前来带走了4S店财务总监,经与4S店长时间交涉后,4S店才同意送车主及车主岳母至医院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目前车主轻伤已出院,车主岳母血压急剧升高,腰部软组织损伤,脑内淤血,头晕恶心,仍在医院住院治疗。打人事件发生后,4S店书面承诺2013年11月23日10点前给出解决方案,退车及对伤人事件负全责。车主2013年11月23日与4S店交涉后,4S店回复福特公司及该公司法人已知晓该事件,但福特公司仅派出技术人员前来定位发动机问题,该公司法人则不露面,无道歉行为,也无与车主沟通的想法。车主多次致电福特公司4008877766,要求就福特公司说明4S店打人是否是其授意或纵容,并要求其针对该事件提出相应处理方案,均以他们会跟进为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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