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CLS300转向系统故障厂家拒绝索赔
- 投诉编号:【16326】
- 投诉时间: 2012-07-27 15:33
- 投诉品牌: 奔驰(进口)
- 投诉车系: 奔驰CLS
- 投诉车型: 2010款 CLS 300 3.0 AT
投诉内容
本人2010年12月通过当地汽车公司向青岛三合奔驰授权店购买CLS350一辆,由当地汽车公司开局了汽车发票,今年7月发现后转向灯出现故障,到慈吉之星进行维修,被告之是质量问题可以索赔,但必须出具购车发票才能索赔。出示发票后又以非授权经销商开具的发票不给索赔。要求要有青岛三合的增殖税发票,才能入索赔,后经过当地经销商的沟通,青岛三合把增殖税发票复印件传到慈吉之星。最后又被告之发票上没有车驾号码不给索赔。此间我们一直打进行厂方投诉不下10次,但一直没有很好的答复。直到现在车辆还不能得到有效的维修。厂家保修政策的强势和服务态度的冷谈让我心寒!希望能帮助我尽快解决车辆的索赔问题。
投诉回复
奔驰(中国)厂家回复:经销商已经向客户详细解释了索赔条例,此案已经在积极沟通下妥善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