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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宋LDM-i购车后降价增配背刺老车主

  • 投诉编号:【1407864】
  • 投诉时间: 2025-04-01 08:52
  • 投诉品牌: 比亚迪
  • 投诉车系: 宋L DM-i
  • 投诉车型: 2025款 智驾版 160km 超越型

投诉内容

事由:关于比亚迪汽车销售欺诈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严正投诉。本人现就贵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过错提出严正投诉,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一、违法事实认定:故意隐瞒重大交易信息(《消法》第二十条),贵司及授权经销商在2025年2月8日销售过程中,刻意隐瞒以下直接影响交易决策的核心信息:同款车型“智驾款“将于2月10日上市的事实在售车型即将停产的市场动态,新款车型“加量不加价“的产品策略,构成消费欺诈行为(《消法》第五十五条)。贵司在明知产品更新计划的情况下,仍通过不完整信息披露促成交易,导致本人以同等价格购入即将贬值的商品,该行为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八)项“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性能、功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认定标准。二、具体侵权事项:侵犯知情权(《消法》第八条),贵司未履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剥夺消费者对商品更新换代的知情权,导致本人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作出错误消费决策。侵害公平交易权(《消法》第十条),新车上市即造成本人所购车辆价值贬损达40000元,该损失与贵司的信息隐瞒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三、法定救济请求:差额补偿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重大误解规定及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贵司:退还新旧车型市场差价25000元或免费升级至智驾款同等配置,赔偿因维权产生的鉴定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行政查处请求。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消法》第五十六条(六)项对贵司“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企业整改要求,责令贵司建立重大产品信息预先披露机制,参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产品更新前30日向在售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四、维权声明:本函件同步抄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若未在收到本函5个工作日内给予实质性解决方案,本人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向税务机关申请核查涉事4S店纳税情况向工信部提交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查处申请,通过司法途径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消法》第五十五条),严正要求贵司于2025年2月19日前书面答复,并附具体补偿方案及整改措施。

投诉回复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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