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销售事故车且恶意隐瞒车况
- 投诉编号:【1380907】
- 投诉时间: 2025-03-02 08:31
-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投诉车系: 博越
- 投诉车型: 2018款 1.8TD 自动 两驱 智联型 4G互联版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12月1日从合江万鑫汽车购买该二手车,合同明确标注“无重大事故”(附合同照片)。使用1个月后因故障维修花费3000元,经泸州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为事故车。商家恶意行为使用新车合同掩盖二手车交易性质,规避《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7条法定义务;退款时强迫签署单方“承诺书”(仅本人签字),约定提供过户资料却拒不履行,致本人无法申领省补(附承诺书照片)。安全隐患警示该车事故修复工艺不达标,经维修后仍出现发动机严重漏油、变速箱严重顿挫等问题,严重威胁行车安全,违反《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标准。投诉诉求:要求吉利厂家联动介入,永久备案该车事故记录(VIN码:请补充),防止二次销售危害他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车款36800元×3=110400元);督促商家立即提供完整过户资料,赔偿省补损失。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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