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宋L EV新款降价增配 背刺老车主
- 投诉编号:【1373271】
- 投诉时间: 2025-02-24 14:33
- 投诉品牌: 比亚迪
- 投诉车系: 宋L EV
- 投诉车型: 2024款 550km 卓越型
投诉内容
1.购买车辆时销售宣传此车有千里眼哨兵功能,实际情况是买车后告知国家法律不允许开放。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且销售在卖车时政策宣读不到位导致补贴少领取,反过来却怪罪消费者不仔细阅读政策。还误导消费者花四千多块钱购买车辆其他类保险,说的是延保终身,后期顾客看保单才发现是车辆质保的基础上延期两年或六万公里。 2..未履行告知义务,存在信息不对称本 人于2024年6月25日购入2024款比亚迪宋 LEV550卓越型,购车时4S店销售人员未告 知该车型为库存车(生产日期为2024年3 月),亦未提及新款车型即将上市。然而, 仅一个月后(2024年8月30日),比亚迪即 发布了新款宋LEV,外置摄像头从6个升级 至12个,配置显著提升。更令人不满的是, 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在“智能化战略发 布会”中再次推出高阶智驾版车型,新增“天 神之眼”系统(包括三目摄像头、5颗毫米波 雷达、12个超声波雷达),支持高速NOA、 代客泊车等高级功能,且全系“增配不加 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比亚迪 未在购车前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本人在 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旧 款车型,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短期内多次迭代,导致车辆严重贬值自购车 至今不到8个月,比亚迪已对宋LEV进行了 两次重大升级,且新款车型在同等价格区间 内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配置方案。这种市场 策略直接导致本人所购车型的市场价值大幅 缩水,贬值严重。4.**与“用户为中心”的品牌 理念相悖**比亚迪在发布会上强调智驾平 权,却未考虑老车主的权益,未提供任何 补偿或升级方案。这种漠视老车主的行为与 比亚迪宣称的用户为中心”的品牌理念严重 不符。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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