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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3 4s店诱导客户收取定金不退

  • 投诉编号:【1208732】
  • 投诉时间: 2024-07-15 11:54
  • 投诉品牌: 领克
  • 投诉车系: 领克03
  • 投诉车型: 2023款 1.5TD DCT 劲Pro

投诉内容

本人于今年6月11日与云南昆明领克4s店销售通过微信沟通有意到该店购车,通过询问价格后该店销售以参加活动促销、向领导申请价格优惠和准备好车辆给我看为由多次向我收取诚意金,后销售给我算了一个价格,在我有初步购买意向后,该销售微信拍摄发送该店财务收款码,诱导我支付费用5000元费用(该店称之为定金),但沟通期间没有向我确认这笔钱具体用途,定了什么内容,我与该店也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确认,由于自己也是第一次买车出于对品牌的信任就支付了,次日我从大理到昆明该店现场看车和具体商谈,由于对该店提供车辆(验车后对车况不满意)和后续相关服务和优惠等不满意,提出给予相应优惠要求,未能与4s店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我提出不在该店购车并退还5000元费用要求,该店以这是车辆定金为由拒不退还,后与该4s店店长沟通,对方服务态度十分恶劣,并扬言让我随便投诉,一分不退。由始至终我都没有与该4s店签订订车或购车协议或合同,该店也未出具任何发票收据给我,确认这是车辆定金,我仅仅只有微信扫二维码支付的记录,即便是微信聊天内容中该店销售人员也未告知说明5000元使用情形要求等,定了哪些内容、交易的时间地点方式、双方的义务以及什么条件不退等等都没确定过,合同都没确定就要强买强卖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是否符合领克这么大公司的有关规定。之后我拨打厂家400热线投诉,长达一个多月仍然没有结果,后有400客服专员反馈我合同已经签署并注明定金不退,详情让我查看定金合同,我从未与该4S店签署过任何合同,上哪里查看,该店是否有伪造合同嫌疑我保留追究权利,这种营销手段这种服务态度深深影响了我之前对于领克品牌的良好印象,试问领克厂家真的不管了吗?

投诉回复

领克厂家回复:2024/7/16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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