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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路虎卫士新车发生自燃 要求立刻处理

  • 投诉编号:【1207330】
  • 投诉时间: 2024-07-12 12:15
  • 投诉品牌: 路虎进口
  • 投诉车系: 路虎卫士
  • 投诉车型: 2024款 110 3.0T P400 XS

投诉内容

该车辆于2024年2月26日注册挂牌。该车辆购买后未进行任何改装、加装。该新车自注册挂牌至自燃焚毁发生共行驶36天约1000公里。2024年4月2日12时,我驾驶该车辆自单位位于济南市经四路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开出,正常行驶中在位于市中区二环南路快速路与舜耕路上口处起火,紧急靠边停车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19报警电话,12时2分,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由领秀城消防救援站接警迅速到场处置。火灾造成该新车烧损,造成该车辆前机舱、前轮、前挡风玻璃、仪表盘等烧毁、烧化。该车辆自完成注册上路到发生自燃起火仅上路行驶了36天约1000公里,36天使用期间没有长途行驶及越野行驶,行驶范围仅在济南市区道路及高架道路,车辆主要用于上下班通勤,单位、家中停车环境全部为地下停车场。该车辆自燃当天,济南市天气多云,气温8℃到17℃,东北风3级,车辆当次行驶至自燃不到10公里。新车发生自燃后,由济南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2024年4月17日,我本人、济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工作人员、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车辆生产商)技术人员、济南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警官、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专家共同对该着火新车进行了现场检验、取样。2024年5月23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2024年6月20日济南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济市中消火认字【2024】第0013号)。《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起火原因认定为:起火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12时01分左右;起火部位为路虎卫士牌小型越野客车前机舱内右部;起火点为路虎卫士牌小型越野客车前机舱内右部起动机电源线处;起火原因为路虎卫士牌小型越野客车前机舱内右部起动机电源线发生一次短路故障,引发火灾。此外,2024年6月21日,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6月26日起召回部分车辆。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工艺问题,机油滤清器壳体材质强度不足可能出现裂纹,导致机油泄露,存在起火风险。其中我购买的此次自燃的新车就在此次召回范围,且该新车发生自燃时间在召回发布之前。新车自燃发生后,我第一时间与济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工作人员、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车辆生产商)进行了告知,《火灾事故认定书》出具后第一时间向4S店及厂家进行了送达,期间多次向路虎中国官方电话反应新车自燃情况,但至此次投诉日为止,除4S店与我本人进行了简单接触外,厂家未做出任何主动沟通和反应,对新车因质量问题导致突发自燃这一重大质量风险隐患置之不理,作为进口车生产商态度傲慢,无视中国消费者安全。现要求:1、新车行驶仅36天就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自燃事故,起火车辆系厂家因质量缺陷召回产品。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此次新车自燃事故。请厂家正面与消费者沟通,产品质量缺陷是生产商主要责任,不要向4S店一推了之。2、请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车辆生产商)正面回答该自燃新车前机舱内右部起动机电源线发生一次短路故障产生的原因和质量问题。

投诉回复

路虎进口厂家回复:已安排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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