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P7经销商出售问题车 流程不规范
- 投诉编号:【652450】
- 投诉时间: 2021-10-10 23:40
- 投诉品牌: 小鹏汽车
- 投诉车系: 小鹏P7
- 投诉车型: 2020款 670N
投诉内容
一、交付问题车(疑为非新车)给车主,交付流程存在严重问题;1.新车质量问题,公司弄虚作假,交付非新车辆,验车发现车辆存在明显瑕疵;(1)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2)概述:车辆交付当天车主验车时发现,汽车中控内饰板存在6道明显划痕,该公司交付的车辆并非新车,二、问题车、试驾车等。现场要求换车、退车,交付专员及其组长多次拒绝本人要求,并告知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处理。2.交付流程存在欺诈行为,交付人员口头承诺及终检师出具的检验报告与实际车况不符。(1)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2)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3)概述:该公司交付专员在本人未曾查看车辆情况时要求本人签署提车交付确认单据,并出示了一份公司“代检”的车检合格单,承诺经过公司代检的车辆不可能存在任何问题。事实证明,该新车存在明显瑕疵,该公司的终检师及交付人员办事形式主义,对客户欺瞒哄骗,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公司交付终检师却在交车前检查表上勾选全部指标合格,交付人员见消费者是女性且对车辆不熟悉,企图瞒天过海,将有质量问题的车辆交付给本人。二、交付人员私自填写交付体验满意度调研,事后拒不承认,查实后并未致歉;(1)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2)概述:该公司交付人员在未经本人允许及知情的情况下填写了公司发出的“新车交付满意度调研”,并私自将服务评分填写为全部好评。且该人员拒不承认,根据公司调查回访通报,其确有该侵权行为。三、公司投诉处理专员及交付中心虚假回应,欺骗消费者。(1)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2)概述本人经历购车质量、交付服务等消费体验后,针对相关问题对公司进行了投诉。公司受理后由该公司交付中心给出答复,承诺对交付人员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及调离广州岗位的严肃处理。然而,本人提出要求公司出具相关处罚证明文件(含不涉及保密需求的对外函件)时,工作人员拒绝提供。随后,本人发现该交付人员仍然活跃于岗位,并未真正受到相关处罚,也就前期事项未对本人进行道歉并补偿。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经核实,1、客户车辆是完全符合交付标准的合格新车,关于客户提及的微瑕疵,在交付过程中已与客户解释并给予适当积分作为善意方案,客户接受的情况下完成交付,不存在欺瞒;2、“新车交付满意度调研”是作为我司服务优化提升使用,员工私自填写问题我司已对响应人员做出惩罚;以上已联系客户沟通致歉,客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