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菲克Jeep自由光4S店维修结算单造假
- 投诉编号:【427553】
- 投诉时间: 2019-11-25 09:46
- 投诉品牌: 广汽菲克Jeep
- 投诉车系: 自由光
- 投诉车型: 2017款 2.4L 领先版
投诉内容
因发动机烧机油汽车失去动力,本人于2019年10月12日通过广汽菲克提供的应急救援服务将车拖至4S店,到店后4s店以PCM软件未升级为借口拒绝更换发动机,多次投诉400未果,于10月25日投诉至车质网,10月30日4s店通知可以更换发动机,同时本人要求4S店提供代步车,4S店以店里没有代步车拒绝该要求。11月13日4s店告知本人车已经修好可以去提车,本人于13日将车开回东营。期间本人询问是否有补偿被告知一般不会赔偿。后来发现,4S店未经本人同意在车辆尾部张贴4S店logo,行车公里数由22335KM变为22363KM,4S店解释为测试发动机。由于连续出差,11月24日发现行车记录仪连接线被拔出,再次插入线发现行车记录仪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同时发现车辆结算单4S店存在造假行为,将车辆进厂时间更改为2019年11月11日。由于两次更换发动机,浪费了本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光是两次变更发动机的费用就有420元人民币,还不包含因此产生的车费油费等,更未包括因更换发动机造成的车辆贬值。现在要求广汽菲克赔偿本人经济损失,(1)两次去车管所变更发动机的费用210*2=420元(2)本次更换发动机交通补偿费用,从10月17日至11月13日,计26天,计520元(3)因更换发动机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因此要求4S店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免费保养(4)如行车记录仪确实损坏,保留对4S店索赔的权利。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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