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GLK260气囊召回方案不合理
- 投诉编号:【413010】
- 投诉时间: 2019-10-09 09:30
- 投诉品牌: 北京奔驰
- 投诉车系: 奔驰GLK
- 投诉车型: 2015款 260 4MATIC 动感型 极致版 5座
投诉内容
9月9日,本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现,我的GLK260(2015生产)安全气囊存在质量问题,召回信息描述为“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副驾驶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我不明白为什么安全气囊有安全隐患问题,为什么还要等到2021年7月30日起才予以实施呢?是不是奔驰能确保在这两年时间内,肯定不会因为安全气囊问题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吗?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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