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远景S1经销商不予退还购车预付款
- 投诉编号:【376449】
- 投诉时间: 2019-05-28 10:02
-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投诉车系: 远景S1
- 投诉车型: 2018款 1.4T CVT 锋睿型
投诉内容
以下是本人预购车及协商退款的经过:1.2018年6月16日,本人在成都看中吉利远景S1舒汽车一辆,成都4S店的销售顾问让我签一份“吉利汽车产品购销合同”,并交2000元预付款。为了防止后续改变主意,当时提出疑问这个合同是什么作用?成都4S店销售顾问解释说这只是表明购买意向,后面会还会在签一份合同,上面会有关于车型的详细说明。由于看到合同上注明的是预付款,觉得到时不满意可以退,而且后续还要去4s店详细试驾进一步了解,当时就签了合同。2.本人后期因居住证及贷款事项不能购车,希望先退还2000元预付款。3.本人多次与成都4S店的销售顾问了解退款情况。销售顾问说金融部经理不签字不能退,以下是本人认为存在销售欺诈的方面:1.当时从销售顾问那里了解到所签合同只是表明购买意向。合同中并未确定具体车颜色,也没确定车架号和车辆识别号。由此所交的2000元,也属于诚意金,应当退还。2.成都4S店提供的是一份格式合同,成都4S店作为合同提供者,未尽提醒对方注意和未尽说明义务,违反消费者知情权。对于预付款中“如果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则预付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对这一关键部分,合同拟定者并未用黑体字醒目标注出来,有故意弱化隐藏的嫌疑。再者,成都4S店顾问并未在合同签字的时候说明和提醒购车者注意此条款,违反消费者知情权。3.合同中提到“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及相关费用”,括号部份没写具体内容,导致这句话不完整。本人认为本合同内容过于随便,应属于无效合同。综合上述,本人认为成都4S店有义务归还2000元预付款!如果不归还,本人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和媒体进行维权!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尊敬的车质网:接到贵网转发的用户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针对用户所反馈的车辆情况,正进行沟通、解释中,后续继续关注处理。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