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凯越质保期离合器异响拒绝索赔
- 投诉编号:【51456】
- 投诉时间: 2014-03-15 22:31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别克
- 投诉车系: 凯越
- 投诉车型: 2008款 1.6 手动 LE Navi HRV
投诉内容
2012年4月15日购买一辆别克凯越小车,至当年12月初,仅仅8个月不到5000公里,在江西上饶别克4S店不停地电话催促下,就做完了厂家规定的二次免费保养,并被告知下次保养应该在10000公里以后。由于车辆仅为上下班代步,每天行驶里程不多,到2013年12月,还没有达到10000公里,因此就没有到4S店做第三次保养。而此时,车辆离合器出现了异响,并且越来越严重。由于工作繁忙,直到2014年3月12日到江西上饶别克4S店准备做第三次保养,并顺便要求对离合器异响进行检修,检修结果显示是离合器总泵故障,必须更换。但此时,4S店无视车辆还在两年质保期的事实,却以本人在2013年度没有做过保养已经脱保为由拒绝索赔更换。2014年3月14日,本人向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联系,告知具体情况要求免费更换损坏部件,却被以同样理由遭到拒绝。今投诉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霸王条款,以不当理由拒绝客户正当合法要求。投诉要求责令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离合器总泵。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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