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雷诺科雷傲新车发动机故障灯亮

  • 投诉编号:【29383】
  • 投诉时间: 2013-04-22 16:40
  • 投诉品牌: 雷诺(进口)
  • 投诉车系: 科雷傲(进口)
  • 投诉车型: 2013款 2.5L 两驱 舒适导航版

投诉内容

2013年4月3日我在苏州苏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取了科雷傲2驱舒适版新车,在4月6日行车中出现仪表盘上的发动机故障灯开始常亮无法自动取消(当时汽车总公里数约为150公里)。我于4月7日开车至苏诺请求检测原因和修理。工程师没有给出明确的原因,表示是偶然现象,消除了故障灯。当然,我也没拿到任何维修记录和问题报告。之后在4月14日的行车中该发动机故障灯又开始常亮(当时汽车总公里数约为450公里)。通过电话,苏诺方面技术人员告诉我这并非是严重的问题,告知我继续开,并在有空时再次去苏诺店里检查。因此我4月19日再次驱车去苏诺(当时汽车总公里数约为700公里),然后经过对方工程师检查告知“可能是上氧感应器有故障”,然后因为没有新备件,更换了一个旧的上氧感应器后,用行车电脑消除了该故障灯。然后就在昨天4月21日(汽车总公里数约为900公里),发动机故障灯在行车过程中又再次出现。苏诺的回复是需要我再次过去检查。显然问题不是在于上氧感应器上,是其他问题,而且该问题一直存在,这个是可以共识的。而我非常不愿意驾驶有着在工程师没有办法明确确定问题所在,具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车,这对我来说是关系到发动机问题关乎安全的人的基本权利。综上内容,我希望能够享有如下的合法权益:①作为一辆具有合格证的新车,对于接下来面临的第三次维修,我希望能够对问题有严密的检查和准确的定性以及解决方案。因为我购买的不是玩具,也不是提供给别人进行试验,我也没有义务每次很远赶过去得到一个个只是“可能性”的推测。②我希望能够得到之前两次的维修记录和报告(4月7日和4月19日的)。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③我应该享有得到一份正式官方承诺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为在保修期内,在正常的驾驶使用条件下,保证不能发生这个相同的问题,如果再次发生,应该有公正的赔偿。③For以上2次问题我均利用我休息日及工作日时间驾车致4S店进行处理,事实上我的地点与4S店也比较远,如果确诊问题并非使用者个人造成的,我是否有权利得到厂家方面相应的补偿。总之,我还是非常喜欢雷诺,非常喜欢科雷傲我希望能够得到尽快的回复。

投诉回复

雷诺汽车厂家回复:已经通过苏州苏诺跟客户联系和沟通,目前车辆问题已经解决,并且试车1天没有发现故障。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该车的使用情况。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