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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E200油箱配置与奔驰事先承诺不相符

  • 投诉编号:【19219】
  • 投诉时间: 2012-10-27 10:15
  • 投诉品牌: 北京奔驰
  • 投诉车系: 奔驰E级
  • 投诉车型: 2012款 200 L CGI优雅型

投诉内容

我于9月初看中2012款北京奔驰E200L款车,发现网上公布的油箱配置有80升和66升,但奔驰官网和北京奔驰官网对外公布这款车的油箱配置是80升。为此,我多次咨询奔驰官网和北京中汽总,落实相应配置,并向奔驰公司和中汽总索要2012款北京奔驰E200L款车配置的相应清单时,奔驰公司答复从来不给配置清单,所有配置以官网为主。同时客服也反复向我说明2012款北京奔驰E200L款车的油箱配置一定是80升的,奔驰公司从来不言而无信。于是我在得到确认后于9月中旬直接将钱款汇到北京中汽总。2012年9月30日我提到车,在加油是发现该车的油箱是66升,于是当天向客服提出一些质疑:1、我是与奔驰公司确认相关配置后才汇款的。也就是确认在前,汇款在后。奔驰公司的作法是否存在承诺不兑现?2、车是2012年5月份生产的,该车的配置奔驰公司早已清楚,不提供配置清单,按消费法规定消费者对商品有知情权,我款是9月中旬汇的,我是在确认的前提下汇款,该车配置与官网不符,奔驰公司是否存在为达到销售目的,对消费者进行销售欺诈?3、奔驰公司违背消费者权利公平原则。同样是在4S店提车,4S店要求我们上保险要在4S上,但且无法享受同样4S店的优惠服务,比如在4S店购车,汽车维护工时可打15%的优惠,但我们在4S提车且无法享受上述服务?同样是奔驰车主,且有不同待遇,这究竟是为什么?4、自提到车后,我先后同时段7次向客服反馈信息以诉求解决,客服也说反馈说3个工作日会反馈,但自从2012年9月30日向奔驰反馈后,奔驰公司总是受而不理,请问奔驰公司不是无视消费者的权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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