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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悦达起亚福瑞迪横拉杆断裂问题

  • 投诉编号:【13099】
  • 投诉时间: 2012-05-03 20:48
  • 投诉品牌: 起亚
  • 投诉车系: 福瑞迪
  • 投诉车型: 2011款 1.6 自动 Premium 福瑞迪Forte

投诉内容

我于2009年12月份在江西省宜春市大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YQZ7165型起亚福瑞迪小车一、车窗,在购车使用不到一周时,车子前窗玻璃自动升降,后来到本市大发汽车维修公司几次维修无效,待厂家寄部件未成,后来只好在另外新车上拆下相应部件更换。二、刹车,至2010年5月份,车子行驶了5000公里时,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可幸的是当时车子时速在20码左右,又是在平坦无人的地方,未造成多大的损失。后来到南昌4S维修部更换了整个刹车相应部件。三、断轴,在2012年2月28日,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在无任何撞击的情况下右边横拉杆突然断裂,车辆失控撞到了侧面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幸好是在校园里面,路平车速慢,学生没下课,不然的话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灾难。我们认为,目前很多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足以说明,被申诉人所生产的福瑞迪都系该车本身设计或制造缺陷所致(如本身的质量缺陷等),不仅仅影响了消费者对该汽车的正常使用,遭受财产损失,严重的在极端情况下,更可能导致人身遭到严重伤害(如交通事故等)。截止2012年04月25日22时,事故发生后在未向申诉人说明任何理由前提下,58天内没有给任何有效答复,被申诉人仅在03月14日通过宜春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向申诉人提供2种方案(1、免费维修。2、车辆置换),但无任何谈判过程及讨论方案细节问题(申诉人个人认为被申诉人蓄意逃避315,根本无任何诚意)。综上,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等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请求贵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并参照《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家庭汽车产品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现有针对其它产品的召回规定等的相关内容对申诉人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被申诉人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申诉人、中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回复

东风悦达起亚厂家回复:你好!接到贵网站转发的用户投诉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专营店已妥善处理,用户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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