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款福克斯1.8排量自动款变速箱漏油
- 投诉编号:【4595】
- 投诉时间: 2011-06-14 15:46
- 投诉品牌: 长安福特
- 投诉车系: 福克斯
- 投诉车型: 2011款 1.8 自动 时尚型 三厢
投诉内容
2011年1月19日,在攀枝花永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2011款福克斯1.8L自动档新车一辆,因准备外出旅游,于6月11日去4S店进行常规性检查,技师就发现变速箱漏油,总行程才4050公里。经销售商检修确定为变速箱漏油,销售商与厂家沟通后,同意更换。目前的问题是,按照长安福特的质保规定,还未出首保期限,就得将小“小福”承受“开膛破肚”之惨剧——更换变速箱总成,我明确要求更换的变速箱总成必须是全新,不是返修过的。担心的问题是:1、更换后整车质量是否会受到影响;2、现更换变速箱怎么才能确认是新的,而不是返修过的;3、更换后理论上应有什么保障;4、我可以提出其他什么赔偿要求? 由于经营商,在服务态度上非常好,可以说没什么可挑剔的。再打400电话要扣他们的钱,于心不忍,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回复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