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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远景4S店涉嫌合同欺诈欺骗消费者

  • 投诉编号:【339126】
  • 投诉时间: 2019-01-13 01:14
  •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投诉车系: 远景
  • 投诉车型: 2018款 1.5L 自动 尊贵型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9年1月4日到吉利汽车青岛市即墨区4S店,接待人员推荐车型:2018款全新远景1.5L自动尊贵型,未签订正式购车合同,不退定金。详情:1.吉利汽车4S店销售人员明知全新远景手动挡车型与自动挡车型内饰颜色不一致的事实(本人1月10日见到实车时才发现手动车型与自动车型内饰颜色不一致),而故意告知两车型内饰都是我喜欢的炫黑色内饰的虚假信息。销售人员负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推荐车型的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导致本人陷入错误的判断,由此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导购协议》,导购协议无任何车辆详细信息,也无任何盖章,未给本人留存一份,签订导购协议时,销售人员未详细说明协议宗旨也未解释相关条款。根据合同欺诈构成要件,吉利汽车4S店涉嫌合同欺诈。2.销售人员以车价可以优惠1000元为由,向本人强制收取500元作为付给他个人的好处费,此笔费用在吉利汽车4S店本人以现金的方式给他后,也未给本人收条,涉嫌欺骗消费者。3.销售人员在未明确告知本人预交定金不可以退还的情况下,诱导本人缴纳5000元预定金,本人持有5000元收据凭证一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权利,吉利汽车4S店未尽告知义务,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导消费,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4.吉利汽车4S店严重违反2017年7月1日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强制本人在该4S店购买保险以及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并收取额外费用。5.1月10日到吉利汽车4S店看实车时,销售人员以办居住证为由,再次向本人索要500元,被本人严词拒绝后,态度就开始蛮横,不欢而散。本人怀着爱国情怀,支持自主品牌,没想到吉利汽车品牌4S店管理如此混乱,销售人员素质如此堪忧,让消费者彻底失望。本人以后再也不想购买吉利品牌任何车型,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5000元预定金以及给销售员的500元好处费,共计:5500元。如若不退,势必抗争到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贵网老师们能为弱势群体积极协调,不胜感激!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尊敬的车质网:接到贵网转发的用户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针对用户所反馈的车辆情况,正进行沟通、解释中,后续继续关注处理。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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